只需要拍点照片,不用每天挤公交地铁上下班,不受时间拘束,就能轻轻松松收入过万。你心动吗?那如果是拍裸露点的照片呢?本期「轻丫亚文化」,来了解微博上这么一波人,其中不乏未成年人,她们被称为“福利姬”。本文综合整理自:共青团中央、澎湃新闻APP(往期精选栏目,旨在回顾轻丫之前具有代表性的文章)
“姬”在日语里是“公主”的意思,“福利姬”指那些穿上动漫角色衣服模仿二次元人物,售卖自己大尺度照片和视频,来赚取钱财或名声的女孩。
一般 “福利姬”售卖的产品包括图包、视频,以及女孩子穿过的贴身物品所谓“原味”和会员。
小荷刚满16岁,做线上“福利姬”却已有三年。对于贴在身上的“福利姬”这个名称,小荷说“只要能赚钱就好”。聊天、陪玩游戏、卖图包等都是她日常赚钱的主要手段。
因为喜欢COS装扮,小荷经常会去买“二次元”服饰。她在购买服饰的过程中偶然加入到一个和其他COS群风格不太一样的QQ群。
淘宝店铺买家秀暗藏玄机一个“福利姬”群的进群须知
进群的女生,一般都是为寻找更多“客源”而来的线上“福利姬”,其中有一部分兼顾线下。每一个女生进群之后都需要得到管理员的视频验证,开摄像头以便确认本人身份。
进群一年之后,未成年的小荷当上了管理员,“自发”管理着群里和她一样的女孩,告诉她们群规,监督群里的言论,提醒女孩儿视频验证身份。
一个月前,14岁的初三女孩儿婉月“误打误撞”进入了这个群。在视频验证过身份后,她被要求在昵称后面加上自己“好友位”的数字,那意味着如果有人想加她好友,需要支付她多少钱的“开场红包”。
婉月给自己填的好友位是77,她喜欢77这个数字。通过好友认证的人能看到她的一些“福利”视频。婉月了解“福利姬”的工作,但没有正式卖过图包。她赚的钱全部来自别人加她好友给的红包。
目前为止,婉月拍的视频不多,她只有趁父母不在家,拉上窗帘才敢拍照。
千颜今年国庆期间第一次做“福利姬”,也是背着父母拍的照片。她从网上买了“软妹COS连裤袜”和“女仆装”,学着其他“福利姬”的样子摆造型。
她是个喜欢COS的高一女孩儿,平时喜欢拍照,自己的照片被人喜欢,她能获得“满足感”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在网络上看到“福利姬”的照片,发现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赚快钱,她没有抵制住诱惑。
在这个圈子,她们还形成了自己的专属术语,购买“福利姬”照片的男性,通常被称作“绅士”。在很多卖情趣内衣的网店里,都设有“绅士”专栏。
四年前,“绅士”小山第一次接触到福利姬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。
小山看“福利姬”图包或视频的时间段集中在单身时期,恋爱的时候他与“福利姬”隔绝,一到单身就会上瘾一样买“福利”。在“福利姬”聚集的软件“PR社”还红火的时候,小山是它的常客。
今年5月,杭州警方捣毁“九月久”、“七色(小公举)”、“PR社”三个号称“美少女直播”的涉黄App,涉及10多个省份,抓捕93人。
但新的软件层出不穷,“绅士”们总能找到新的门路。小山展示出最近购买的三个“福利姬”价目表,又推荐了某用户的定价标准——平均30元,卖10张图,或几秒钟的短视频。
替千颜牵线的人是女孩馨儿,两人相识于贴吧。
馨儿今年16岁,她是“收福利姬的人”。今年国庆期间,馨儿在贴吧上看到“福利姬”三个字,被朋友“偶然拉入坑的”,觉得赚钱,一个星期就换了一部六百多的手机。
一个月前,她在贴吧上发出一条招收“福利姬”的帖子,有意向的人回复她之后,她再私信对方。
一个月下来,确定合作意向的“福利姬”有三名,而“福利”群里的“金主”已经有七八十人。她已经“积攒了比较多的人气”, 每天都能接到单子。她还有一个更大的宣传群,里面人数近千,客户几乎都是二十多岁的宅男。
“福利姬”的任务是“发一些图片视频卖给小哥哥”。合作方式是馨儿负责接单,“福利姬”拍好自己的照片和视频发给她。
按照她定好的价目表,照片七元钱一张,视频十元钱一分钟。每接一单,馨儿能挣二三十元的中介费,“够我每周买杯奶茶”。有时她会遇到“骗子”,对方会要“福利姬”的地址姓名,逼“福利姬”做下线。
她把贴吧当作宣传推广的渠道,再引流到自己的QQ里,组建QQ群,每个进群的人需要支付三十元的入场券。
“中介”是馨儿的兼职工作。她今年高一,家境“还行”,但她认为平时的零花钱较少,有很多喜欢的东西不能买。上学期间,馨儿利用中午或者晚上承接生意。
“家庭和学校要对孩子上网有一个正确的认识,尤其是对青春期孩子的引导,很多未成年女孩不知道现在进行的这些事情的影响”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。
小荷所在的群里,“经纪人”卷卷是招收“福利姬”的“面试官”,“绅士”如果需要线下服务,交易的地方换到卷卷的微信里,交完50元手续费后,再从她朋友圈挑选。
一个福利姬中介的收费标准
同样,卷卷是那些做线下非法“交易”的女孩们与“消费者”之间的中介,而她朋友圈里的那些女孩,大多是未成年人或者20岁左右。
与福利姬中介聊天记录
像卷卷一样的“中间人”不知道,她们的行为已涉嫌犯罪。这些平台起了教唆或者渲染的作用,“中间人”的行为已涉嫌犯罪,“这属于介绍卖淫罪”。
《刑法》第359条规定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馨儿有一个交往的男朋友,她的每一笔交易都是背着男友完成的。做“中介”让她内心带着罪恶感,当道德感涌上来,她努力不去想,用虚拟和现实的差别轻描淡写地带过。她打算下个学期开学就不干了。
馨儿当初没有选择做“福利姬”,是因为她身上有块明显的胎记,加上男友对自己不错。她想过,如果拍了那些露骨的照片或视频,可能有天会后悔。
千颜也说,如果以后有了男朋友,她会收手。但走过的路,她不敢再回头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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